机关办公室考勤管理办法
为改进局机关工作作风,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州《克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管.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一)在岗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得无故脱岗,绝对禁止上班时间吃饭,利用计算机玩游戏和播放光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扣当事人年终综合测评分1分,情节严重者记旷工一天。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追究连带责任,罚款50元。
(二)办公室按时考勤,对科室在岗人员的出勤、缺勤情况如实登记,实行出勤当日公示制,月终将考勤统记表送局领导审批公布,并进行相应罚款。
(三)局机关统一组织学习、开会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四)上下班时需外出办.公事,需向科室负责人说明去向,以一小时为限,若超过一小时需向办公室请假,如果发现不请假外出,而前来办事人员找不到人,经查处一次记迟到,累计三次记旷工一天。
上班时间不准请事假外出办私事,若属特殊情况,需提出口头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时间以不超过一小时为限,超过一小时者按实际超出时间记迟到。办公室和局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
(五)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要认真执行请假制度,办事请假手续。
(六)凡外出学习、探亲、疗养往返前后或途中转车住宿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者费用自.,遇意外事故除外,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返回后可以休息两天,一个月以下一周以上的可以休息一天,不记缺勤。
二、请假:
(一)凡需请假者均使用办公室设计的统一假条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提出申请,病假须附州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病假证明,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按病假天数的双倍天数以旷工处.;休假由本人申请,告知主管领导,局领导签批。
(二)准假权限:职工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上均由局领导签批。一天以内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只能签批2小时之内的请假申请。
(三)请假条须经局领导签字,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办.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处.。
(四)凡未办.请假批准手续,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或者无故超假者,均按旷工处.。
(五)几项请假的具体规定:
1、病假: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的暂行规定》执行。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90%计发工资。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工资:
a、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100%计发。
b、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90%计发。
c、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80%计发。
d、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70%计发。
(4)获得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英模)、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5)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仍可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不计算工龄。
病假计算方法:病假按年累计计算。对跨年度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应与上年最后一次病假的时间合并计算。
2、事假:
工作人员处.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工作人员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十天;因私事出境人员事假的管.按国务院侨办、劳动人事部、就业部有关文件执行。
- 上一篇:卫生院实行聘用制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机关办公室考勤管理办法》相关文章
- 机关办公室考勤管理办法
- › 乡镇机关办公室值班制度
- › 机关办公室考勤管理办法
- › 机关办公室工作总结
- 在百度中搜索相关文章:机关办公室考勤管理办法
- 在谷歌中搜索相关文章:机关办公室考勤管理办法
- 在soso中搜索相关文章:机关办公室考勤管理办法
- 在搜狗中搜索相关文章:机关办公室考勤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