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11-07 23:09:13] 来源:http://www.77xue.com 规章制度 阅读:8442次
概要:为了进一步落实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领导责任书,使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明确责任,特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领导责任制: 一、镇正科级领导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共同对六个片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和发案率负总责,每季度考核一次,如发案超标,对镇正科级领导经济处罚1000元。 二、对单位或单位家属区以外的居民区、零星商业网点,若发生可防性案件超标,由值班人员和镇上的包联领导共同承担,对镇包联领导经济处罚1000元。 三、综治办成员及居(村)委会支部书记、主任、副主任和一般干部对辖区治安负直接责任,每季度考核一次,若发案超标处罚按照《城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奖罚细则》规定执行。 四、承担责任的内容 1、各村居民区、零星商业网点的安全防范措施,即:人防、物防措施到位。 2、按责任书要求刑事发案率不得超标。 3、各辖区内看家护院覆盖面积100%,达标率达98%以上。 4、责任书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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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领导责任书,使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明确责任,特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领导责任制:
一、镇正科级领导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共同对六个片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和发案率负总责,每季度考核一次,如发案超标,对镇正科级领导经济处罚1000元。
二、对单位或单位家属区以外的居民区、零星商业网点,若发生可防性案件超标,由值班人员和镇上的包联领导共同承担,对镇包联领导经济处罚1000元。
三、综治办成员及居(村)委会支部书记、主任、副主任和一般干部对辖区治安负直接责任,每季度考核一次,若发案超标处罚按照《城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奖罚细则》规定执行。
四、承担责任的内容
1、各村居民区、零星商业网点的安全防范措施,即:人防、物防措施到位。
2、按责任书要求刑事发案率不得超标。
3、各辖区内看家护院覆盖面积100%,达标率达98%以上。
4、责任书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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