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八桥中学章程
第二十五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鼓励教师加强师德修养,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专业学历文化进修、信息技术的学习与考核,严格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制度,开展拜师结对活动和说课、评课、“三字一画一话”、教学大比武等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抓好“135工程”、“青蓝工程”、“名师工程”和各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管理。
第二十六条:抓好学额巩固工作,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严格控制流生,确保初中学生巩固率、毕业率达99%以上。
第二十七条:按照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健康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劳动、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学生素质。
第二十八条:遵守招生纪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按学籍管理要求办理转学、休学、借读、复读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电教设备、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规范管理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它们的使用效益。
第三十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期中和期末考试和教学质量分析,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各科的毕业考试和考查。
第五章 后勤管理
第三十一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校经费来源坚持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原则。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规范收费票据。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交费。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查、监督。学校坚持民主理财制度,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定期审查行政帐目。
第三十四条:制定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更新教学设备,为创建三星级学校奠定物质基础。
第三十五条:建立校产管理制度,规范校产电子化管理。加强校产物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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