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塘中学章程
第二十四条 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查。
第二十五条 利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方式,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第五节 总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以多方筹措为辅。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基础上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每次收费均发告家长书,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让家长了解学校依法收费项目。
学校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二十八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和监督,学校票据支付实行三个签字,校长审批制度。
第三十条 学校制订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三十一条 建立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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